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七届湖南省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暨湖南第 一师范学院第八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1年6月2日   点击人次: 5997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七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校决定举办“建行杯”第七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八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建行杯”第七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八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

组长:罗成翼   童小娇

副组长:蒋蓉

成员:周大庆   黄小喜   李建亚    邓  剑    陈志武

罗祥云   邓朝晖   陈天涯    佘向军    曾玉华

李亚林   王杰文   张福国    谭顺来    范迎春

谢培松   欧阳斐

二、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

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

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

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学生(即 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5.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 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参赛项目类型与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比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根据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七届大赛。已获往届国赛铜奖或省赛一等奖的项目,在自愿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推荐(推荐项目须提前在大赛系统内报名),再直接参加我省全国大赛选拔赛(每个学校推荐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竞选国赛参赛资格,但不参与省赛评奖。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6 年 3 月 1 日之后出生)。

四、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1年4月15 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 8月15 日。我校根据实际情况校赛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二)学院初选                         

各学院要全力发动各专业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安排指导老师对报名项目进行指导,并于6月20日前将参赛作品纸质稿(含创业计划书及其他佐证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要求各二级学院校参赛项目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5%(参见表1)、湖南省创新创业中心或基地参赛项目不少于1项。高教主赛道本科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项目应有合理比例;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校内评审

(1)专家评审(60%)。6月20日前,创业大赛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遴选不低于30个项目入围校内决赛。

(2)校内决赛(40%)。举行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评委对路演项目进行现场评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校内决赛最终结果。

五、奖项设置

(1)设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团队;二等奖4名,奖励1200元/团队;三等奖5名,奖励800元/团队;优胜奖10名,500元/团队;学院优秀组织奖3名,2000元/院;优秀指导老师奖6名,500元/人。

(2)获奖团队可入驻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3)校内获奖作品推荐参加省级“互联网+”大赛(根据省级组委会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推荐)。

表1 二级学院分配名额

学院

在校人数

分配项目数

教育科学学院

3190

160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343

117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1936

97

外国语学院

1841

9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984

49+10

商学院

1742

87

音乐舞蹈学院

1269

63

美术与设计学院

1675

84

体育学院

752

38

马克思主义学院

397

20

合计

16363

829

 

 

 

              招生就业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