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 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9年4月18日   点击人次: 317   

各学院:

为贯彻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书写中国高等教育的“奋进之笔”,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号召,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 根据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转发《关于开展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面向各学院开展近五年毕业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每学院推荐1名(典型人物较多、事迹突出的可进行多报)。

2.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5年到2019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每学院推荐1名(典型人物较多、事迹突出的可进行多报)。

3.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有积极作用,每学院推荐1名(典型人物较多、事迹突出的可进行多报)。

二、征集要求

1.文稿格式: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 文档),每篇事迹文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适用于纸质文件清晰印刷);

2.报送要求:本次征集活动入选的人物事迹在全国中心官网开辟专栏报到、并将在《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新职业网、学信网、各省市就业指导部门网站刊登; 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将颁发《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纪念证书;全国中心和中国网继续联合举办“2019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新闻人物”荣誉证书颁发活动,人选将从本次征文征集到的人物中产生。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征集相关人物事迹,并于2019年5月10日前,3项人物事迹中至少选择其中2项人物事迹按照文稿要求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37949786@qq.com,联系电话:0731-88228176。

 

“邮件主题请标注:“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基层+创业+征兵)”字样。

 

 

附件:1.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展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教毕指〔2019〕8号)

      2.“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

 

 

 

                 招生就业处

                 2019年4月18日